多伦多宣言

1950年7月15日

虽已成立普世教会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并举办第一次大会,我们仍未能回答数个关于协会本质以及协会与各成员教会间关系的基本问题。这项任务交由普世教会协会中央委员会的1950年会议完成,并产生如下成果。

教会,各教会及普世教会协会\ 普世教会协会的教会学重要性\ 由中央委员会1950年于多伦多通过,推荐各教会学习并诠释。

I. 引言

于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一次大会通过了关于“本协会权力”的决议,其中写道:

普世教会协会由承认耶稣基督为神和救主的教会组成。各教会将在他当中合一。各教会不需要创造各教会的合一;这合一是神的恩赐。但各教会认为自己有责任联合行动去寻求让这合一体现在工作和生命中。本协会希望作为一件工具服务作为组成成员的各教会,以期各教会能借助本协会共同见证各教会对于耶稣基督共有的忠诚。但本协会绝不企图篡夺任何已属于本协会各组成教会的职能,或控制各组成教会,或为各组成教会立法,并已确实通过本协会宪章阻止上述行为。此外,尽管全心为本协会成员追求思想和行动上的团结,本协会否定所有下列的思想,即成为一个单独统一的教会组织并独立于已加入并组成本协会的教会,或成为一种由集权行政权威控制的组织。

本协会的目的在于用其他方式体现其合一。合一源于神在耶稣基督中的爱,是这爱将各组成教会与他结合,并令各教会相互结合。本协会诚挚地期望各教会与基督结合得更加紧密,并因而相互间结合得更紧密。在与他的爱的结合中,各教会将继续渴望为互相祈祷,并继续相互期待力量的增强,在崇拜和见证中,相互分担重负并得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以上声明已权威地回答了当时出现的关于本协会性质的一些问题。但现在很明显出现了其他必须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数个错误或不完整的关于本协会的想法也已面世。

II. 进一步声明的需求

普世教会协会代表着全新且无先例可循的方式,去解决教会间关系的问题。本协会的目的和本质容易被误解。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清晰且绝对地声明普世教会协会是什么又不是什么,以期消除误解。

更精确的定义将遭遇一些困难。一大障碍是各教会本身就避免给出关于教会本质更细致且精确的定义。如果各教会均如此,就无法期待普世教会协会能轻易达成一项定义,能包容所有成员教会各不相同的教会学。普世教会协会使用暂定的方式去处理现存各教会间的分歧,但这一方式并不妥当,因为这种方式与教会的真正本质相冲突。目前的情况不能用建立先例的方式处理。主要问题在于面对如此多受代表的不同的关于教会的观念,如何形成本协会的教会学含义,又不去使用某一特定关于教会观念的范畴或语言。

为了澄清普世教会协会的概念,最佳方式是由一系列否定的说法开始,这样做有助于在一开始就摆脱某些误解,这些误解由于基本观念是全新且无先例的而容易出现或已出现。

III. 普世教会协会并不是……

1. 普世教会协会不是,且绝不成为超级教会。

不是超级教会。不是普世教会。不是信经所说的唯一神圣。此误解一再出现,尽管本协会的官方宣言早已尽可能清晰地多次否认。此误解基于对本协会内部情况的完全的无知。如果本协会用任何方式违反了自身宪章的原则,本协会就不可能为各成员教会立法或行动,反而无法维持对成员的任何支持。

在谈及“成员教会”一词时,我们只是复述一个来自普世教会协会宪章的短语;但本协会的成员资格并不在任何意义上说明各教会属于某个能为各教会做出决定的组织。每个教会保留其宪章权利去批准或拒绝本协会的任何发表或行动。本协会的“权力”仅包括“通过本身的智慧与各教会共同发挥的影响力”(威廉·坦普尔)。

2. 普世教会协会的目的不是商议各教会的合并,而是令教会相互保持有活力的交流,并促进关于教会合一这一议题的研究和讨论,教会合并只能由各教会自行发起和完成。

就本协会的存在和行动而言,本协会见证了有必要彰显基督教会唯一性。但每个教会若认为出于自身信念必须行动,就仍有权利和义务从各自的普世教会合一经验出发达成这一结果。因此,各教会无需担忧本协会通过关于与其他教会合并的决议。

3. 普世教会协会无法也不应以任意特定的关于教会的观念为基础。本协会不预设教会学问题的答案。

常有人提出本协会占统治地位的观念或根本观念是某个教会的,或某个神学派别的。或许在一个特定会议中或一份特定发表中,某人能发现单个特定传统或神学派别强烈影响的踪迹。

本协会不可能成为单个信仰或学派的工具,又不失去本协会的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在普世教会协会里有足够的空间去容纳任何教会的教会学,教会需要准备好参加普世教会合一交流,而交流立足于本协会的根基,即“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神和救主的教会的团结”。

4. 普世教会协会的成员资格并不意味着一个教会认为其本身关于教会的观念是相对的。

有批评者指责普世教会合一运动,因为普世教会合一运动据称本质是宽容主义(latitudinarianism),而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有些朋友对这一点的赞扬又并不稀见。据他们所说,普世教会合一运动支持所有的基督教信条和关于教会的观念本质上是平等的这一观点,因而并不关心真理的问题。这一误解是因为在他们想象中,普世教会合一主义与某一特定关于合一的理论完全一致,虽然这种理论在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历史上确实有很大影响力,但并不能完全代表这运动的普遍观点,并且也从未受普世教会协会认可。

5. 普世教会协会的成员资格并不意味着接受某个特定的关于教会合一的信条。

本协会支持教会合一。但在本协会中,有人将合一完全或大部分等同信条领域上的完全一致,有人设想合一是基于共通教会团体的神圣共同体,有人认为上述两者均不可或缺,有人只要求特定基础信仰和团体上的合一,又有人认为唯一教会仅仅是普世属灵的团结,或认为可见的合一并非必要甚至应当排斥。但上述观念均非普世教会合一的理论。普世教会合一对话的全部观点仅在于所有观念都能开启并保持相互间的动态关系。

特别的,普世教会协会的成员资格并不意味着接受或排斥认为教会的合一重点在于无形教会的合一这个信条。因此,教宗通谕《神秘身体》(Mystici Corporis)关于其认为属灵化合一观念的错误并不适用于普世教会协会。普世教会协会并未“想像一个不能看见或触摸的教会,其中无数基督徒的身体,尽管在信仰上分离,仍能通过不可见的联系合一。”相反,本协会确实涵盖了相信教会本质上不可见的教会以及相信可见的合一也是教会本质的教会。

IV.普世教会协会基础假设

现在,我们必须尽力从肯定方面,去定义普世教会协会和成员资格的教会学含义的基础假设。

1. 本协会的各成员教会相信对话、合作和对于教会的共同见证必须基于对基督是身体的神圣的头的共同认同。

普世教会协会的基础在于承认这一中心事实,“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此信念的体现是,教会的主是我们当中的神,并将继续召集他的孩子,亲自建设他的教会。

因此,各教会间的关系不会有任何实质或应许,除非这关系从各教会普遍服从耶稣基督在他的教会中的领袖地位出发。从不同的观点出发,许多教会有疑问:“有不同信念的人要如何属于同一个信仰的联合?”对这一问题,在1937年,正教会代表团已于爱丁堡给出了清晰的答案:“面对我们所有的不同之处,我们共同的主宰和神却是同一个——耶稣基督,他将带领我们走向不断更为紧密的合作,为了基督身体的启迪。”基督对于他的民众的领袖地位驱使所有承认他的人开启并保持相互间真实紧密的联系——即使他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各不相同。

2. 普世教会协会的各成员教会相信,基于新约,基督教会是唯一的。

普世教会合一运动存在的主要原因,正是这一信条以不可逃避的力量令各教会中的男男女女深切感受到其意义。他们面对着严重的真理与现状间的分歧,即,有且只可以有一个基督教会的真理,和许多声称是基督教会的教会存在、却互相不存在合一的现状,他们对现状感到神圣的不满。各教会意识到对每个教会来说这都是基督徒的基本责任,去全力为教会在唯一性中的体现而行动,去为基督对他的教会目标的成全而工作并祈祷。

3. 各成员教会承认基督教会的全体成员要比各教会自身的组织涵盖范围更广。各教会因而寻求与自身成员之外的那些承认基督主权的人开启并保持实际交流。

所有基督徒各教会,包括罗马宗,认为普世教会的全体成员与各自教会的全体成员并不一致。各教会承认,存在“墙外”(extra muros)的教会成员,这些成员以“各种方式”(aliquo modo)属于教会,甚至存在“教会外的教会”(ecclesia extra ecclesiam)。这一承认体现在除了极少数情况外,基督徒各教会认为由其他教会施行的洗礼是有效的。

但是,在思考这一教条会带来的后果时,疑问又再次出现。在教会历史上,各教会最常做的一般是引申负面后果,去论证各教会不应该与成员之外的人交往。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基础假设是,每个教会在这个领域都有正面任务需要完成。这积极任务是:与所有虽然并非同一可见的组织,但同为神秘身体的成员的人寻求团结。同时,普世教会合一运动也是进行这一探求和发现的平台。

4. 普世教会协会的各成员教会认为,其他教会与信经所说的圣而公之教会的关系仍然是共同思考的主题。尽管如此,成员资格并不意味着每个教会必须将其他成员教会视为真正且完全意义上的教会。

普世教会协会内,既有承认其他教会为完全真正意义上教会的教会的位置,也有不这么认为的教会的空间。但这些存有分歧的各教会,即便无法相互接受为真正且存粹的教会,也相信各教会不应保持相互孤立的状态,因而在普世教会协会中携手。

各教会深知存在信仰和教团的差异,但各教会相互承认对方侍奉同一个神、且都愿意在互相尊重下探寻差异,相互确认对方相信各教会能因此在圣灵的引导下在基督内体现合一。

5. 普世教会协会的各成员教会承认在其他教会中有真教会的因素。各教会认为这一相互承认令各教会有必要在相互间开启并保持严肃的对话,以期这些真理的因素能带来对于完全真理的认识和基于完全真理的合一。

在不同教会中普遍有此教导,即其他教会也有真理的特定因素,部分传统里称之为“教会的踪迹”(vestigia ecclesiae)。这些因素是传道、圣经的教导和圣事的施行。这些因素不仅是真教会生命的苍白投影。这些因素是真实应许的事实,并提供了通过诚挚且弟兄般的交流达到更完全合一的机会。不仅如此,全世界各种教会学观点的基督徒,通过传扬福音,一直在带领男女前往基督的救赎,前往在他内里的新生,并进入相互间基督徒的团结。

普世教会合一运动基于需要遵守这些“踪迹”的信念。各教会不应贬低这些因素为真理不重要的因素,而应在其中欢庆这些因素为充满希望的迹象,指向真实合一。这些因素为何存在?并非过去的陈旧遗迹,而是神做工的强大途径。对于各种教导和圣礼生命可靠性和纯洁性的质疑也许,甚至必定出现,但毫无疑问,这些教会生命充满活力的因素保证那些维持这些因素的教会被领入完全真理的希望。正是透过普世教会合一对话,对真理的认识得以促进。

6. 本协会的各成员教会愿意一同商讨,以求得知主耶稣基督希望各教会以他的名向世人做出什么样的见证。

既然教会的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 )正是为基督作见证,各教会除非向他们共同的主寻求一个在世人面前的共同见证,否则就无法一起会面。会面或许并非总是可行。不过一旦证实有可能一同发声或行动,各教会就可满怀感激地接受其为神的恩典,这恩典就是:即使存在各教会的不合一状态、他仍使各教会展现出同一个见证,各教会因而或许能体现合一的某个方面,而合一此时的意向正是“叫世人可以信”,也是让各教会能见证“父差子做世人的救主”。

7. 各成员教会应当确认相互间的团结一致,在有需要时相互给予帮助,抑制那些与弟兄般关系不相适宜的行为,这些是普世教会协会全体成员共有的进一步实践含义。

在本协会内部,各教会追求以弟兄般的关切相互往来。这种态度并非拒绝相互道出最诚挚的言论,因为说出实话的过程使各教会在本协会内相互要求对方探究疑问并面对差异。但如此做为了建设基督的身体。因此,要拒绝某教会针对另一教会的纯粹消极的态度。对任意教会信仰的正面肯定都受欢迎,但针对其他成员教会且与弟兄般关系不相适宜的行为将挫败创建本协会的主要目的。相反,各教会应相互帮助,去除阻挠教会正常功能自由施行的障碍。且不论何时,当一个教会急需帮助甚至遭受迫害,应能指望获得本协会所有其他教会的帮助。

8. 通过各成员教会开启并保持的属灵关系,各成员教会追求相互学习和相互帮助,目标是基督的身体能得建立,以及各教会的生命能得更新。

教会作为神的殿,既是已经建立的建筑,也是正在建立的建筑,这是各教会共通的教导。故而教会有着属于其根本架构和本质并且不可改变的方面。但同时也有其他能作为改变主题的方面。所以,教会的生命,于其在教会的见证里向自己的成员和世人体现本身的过程中,需要持续的更新。各教会通过相互交换思想和经验,可以且应该在这一领域相互帮助。这正是普世教会协会研究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的重要性。不存在强加任何特定思维模式或生活方式给各教会的意图。但为了“建立基督的身体”,任何被单个或更多教会接受的智慧都应向所有教会敞开。

以上肯定假设,都蕴含在普世教会协会的存在中,无一与各成员教会的教导相违背。我们因而相信没有教会需要担忧进入普世教会协会会导致否认教会继承的遗产的危险。

随着各教会间对话的发展,以及各教会相互开启并保持更紧密的联系,各教会毫无疑问将不得不做出新的决断、面对新的问题。因为本协会的存在就是为了打破各教会间的僵局。但绝无可能有或将来有任何教会被迫接受违反教会本身信念或需求的决议。按照各教会的信念并以各教会的普世教会合一联系,各教会保持完全的自由去选择是否行动。

对于所有在普世教会协会中合作的各方而言,普世教会合一会议中已发现了非常真实的合一,是本协会生命中最宝贵的要素。合一存在,而我们一再从上主处领受这我们不配拥有的恩典。我们赞美神,因为我们提前感受到这为他的民众准备的合一,我们也将满怀希望地继续这工作,这工作是他召集我们去做的。因为本协会存在以求服务各教会,因为各教会准备好会见他们的主,主只知道一个羊群。